出境游浮潜溺亡谁负责 法院判决旅行社有过错判赔60万元
www.seelvyou.com     2013-11-29 10:05:44    来源:城市商报    点击:

  出国旅行本是件开心事,岂料浮潜意外身亡起纠纷。昨天,苏州市中院审结一起因出境游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旅游者家属要求旅行社承担数十万元的赔偿责任。眼下元旦、春节临近,又到了国人度假出游的高峰。这个案例给游客和旅行社都提了个醒——对游客来说,出门在外,安全第一,对于那些有风险的游乐项目应量力而行。对旅行社而言,组织高风险旅游项目,在安保工作方面应格外当心。

  出境游意外溺水死亡

  去年6月,顾某一家跟苏州某旅行社签订一份出境游合同,约定该旅行社在当年8月为顾某一家安排泰国苏梅岛六晚七天自由行。其中8月7日的旅游日程安排为“龟岛+珊月湾浮潜一日游”。但就在这天,会游泳的顾某在参加珊月湾浮潜活动时不幸溺水,尽管旅行社以最快速度将顾某送往当地医院,但顾某还是因医治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死者家属将旅行社告到法院。

  原告说,被告苏州某旅行社作为这次泰国游的组织方,应确保每位参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在被告及其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顾某溺水死亡,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0余万元。

  被告旅行社辩解说,出团前,旅行社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每位旅客,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并对安全注意事项向游客做过说明和警示;之后又向旅客发出了出团通知,写明旅游行程及相关注意事项,着重提示旅客在参加海岛活动时要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水性来选择旅游项目,并要互相关照,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此外,在溺水发生后,旅行社也立即将游客送往医院,没有拖延。因此,旅行社已经尽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尽管旅行社在出团通知中写明了游客在参加海岛活动时应注意个人安全,根据自己的水性来选择旅游项目,参加浮潜要注意安全,但从出团通知的内容来看,只是一般的注意提醒。旅行社并没有详细介绍浮潜活动及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无法使游客全面了解该活动,更无法促使游客警惕活动中的危险,对此旅行社存在过错。在游客溺水后,虽然旅行社尽全力协助游客进行及时抢救,但限于旅游地点并无完善的医疗设施,而导致游客在较长时间内才被送至医院,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所以旅行社在为游客安排景点时也存在过错。另外,顾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的水性及健康条件把握不当,自身也存在过错。

  一审法院最终判令旅行社向顾某家属承担顾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和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60多万元。宣判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苏州中院。苏州中院审理后,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出境游安全放第一位

  出境旅游本是件令人特别向往和开心的事情,但同时游客安全问题也日益严重,各类安全事故频频发生,此前,商报就曾报道过很多此类纠纷。比如:

  市民陈女士在国外吃坏了肚子。2011年年底,她和三个老姐妹报名参加一个旅行团,新马泰十日游。结果,陈女士一行在第三天抵达曼谷后,就突然在夜间上吐下泻起来,随后她们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经医院诊断,4人均有不同程度食物中毒症状,问题就出在晚间她们吃的团餐上。事后,陈女士试图联系导游和医院沟通,并处理治疗事宜,但导游一直推托,最后陈女士只能自掏腰包支付了将近2000元医药费。

  市民张小姐则在海滩边擦伤手臂。2012年8月,张小姐参加了苏州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高品质七日游。头两天在曼谷,参观了大皇宫和曼谷夜市,还接受了泰式按摩。第三天,一车游客乘车来到芭堤雅,在酒店放下行李后,导游安排大家来到海边游泳。张小姐参加了一个海上冲浪的自费项目,但由于语言不通,她自己也没有任何经验。还没等她穿好护具,前面当地人驾驶的牵引汽艇就开船了,结果张小姐被绳索在沙滩上拖拽出一二百米开外,双手上臂被擦得鲜血淋漓,严重受伤。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张小姐只能抱着两条包扎好的伤臂,眼睁睁看着其余游客进行海上游乐项目。

  市民孙先生则在汽艇上撞掉了牙。2011年7月,孙先生一家三口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十日游活动。在游玩普吉岛一处海上项目时,汽艇在靠岸时不慎与另一艘汽艇发生猛烈撞击,造成孙某和汽艇上其他游客撞在一起,游客头上戴的安全帽撞击孙某的嘴部,造成孙某右侧门牙脱落及嘴唇出现肿胀。后来,孙某要求旅行社对医药费进行赔偿,但遭到拒绝。

  法律界人士提醒,眼下临近元旦、春节,出境游高峰将至,游客朋友们务必注意旅游过程中的安全,尤其是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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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游的安全注意事项

  1、证件安全。护照、签证、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及文件等是出国(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证件万一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并向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提出补办申请。

  2、钱物安全。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可带少量现金和信用卡。贵重物品可存放在宾馆总台或房间保险箱中。如发现钱物丢失或被盗,应立即报告领队。

  3、交通安全。遵守旅游目的地所在国的交通规则,不要强行抢道,也不要随意横穿马路;乘坐船、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时,要穿救生衣(圈);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要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速报告领队和警方。

  4、饮食安全。要在指定或下榻的宾馆餐厅用餐,不购买和饮用地摊或小商贩提供的饮料食品;不吃过期或不洁净的饭菜瓜果。要做好预防措施,携带一些常用必备药品。万一患病,应迅速告诉领队,并去医院就诊。

  5、住宿安全。进出宾馆房间随时关门锁门,离开宾馆时把钥匙交回总台,不要让陌生人进入房间;到健身房和游泳池锻炼时,注意自我保护。

  6、游览安全。游览时服从领队安排,谨慎选择有风险的项目,不到赌场或色情场所消费,不接受陌生人搭讪,避免人身遭到侵害。

关键词:浮潜 出境游 溺亡 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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