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莫将“公出”变“私游”
www.seelvyou.com     2013-09-02 08:51:14    来源:新华日报    点击:

  一些公务出国考察团组变异为公款旅游、购物消费、处理个人事务,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委政府形象,干部群众反映强烈。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领导同志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为出访活动限定明确的标准和尺度。

  回应诉求,狠刹“公款出国旅游”

  公务出国,一直是群众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工作收到明显成效。2011年以来,全省因公临时出国人数连续2年持续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实际成行团组数、出访人数又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3.66%和24.37%。但“成绩单”掩饰不了一些地方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费少云坦言,目前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国中主要存在3个问题:一是一般性的考察性团组偏多,照顾性出访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出国培训课程设置层次较低、实效性不强;三是少数出访期间发生超标准、铺张浪费等现象,个别甚至公款旅游、绕道旅游。

  费少云说,《规定》对外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计划管理、因事定人,限量控制、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突出主体、强化管理”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对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规范性。

  因事定人,科学制订计划

  “在规范因公出国的背景下,江苏作为开放大省,政府层面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的功能应是继续加强而不是减弱。今后,对于出国目的的规划应更加详细而有针对性,对于出国取得实际效果的考核应更加具体化和具有导向意义。”扬州大学张陟遥博士的这一想法,在《规定》中得到体现。

  科学制订因公临时出国年度计划是关键。我省的《规定》指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服务中央外交大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服务“三个国际化”要求,在继续控制并降低因公临时出国总量的基础上,科学制订因公临时出国年度计划。《规定》明确,要坚持因事定人,统筹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任务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分工提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人选建议。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再安排考察性出访;大幅压缩出国培训规模和时间,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不得赴国外出席无实质内容的庆典、开工仪式或内部慰问等活动。《规定》对包括省级领导同志在内的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出访次数、出访国家数、在外天数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出访团组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省委、省政府一再强调,因公临时出国是工作需要,不是一项待遇。《规定》中有关出国次数的量化规定,是指确有必要出国执行公务的最高限量,不能曲解为可以享受的待遇。要从根本上制止过去轮流安排出国,照顾性出国、攀比出国的现象。

  新规会不会影响地方和企业赴海外开展招商等活动,这是不少基层干部的顾虑。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吴跃表示,今后招商需超前统筹谋划,切实提高每一次赴海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务求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从今年以来的情况看,随着中国医药(600056,股吧)城产业化进入爆发期,虽然园区出国人数比往年少了,而洽谈成功比率、在谈项目数量却明显提高,一批项目开工投产步伐也明显加快。

  公开透明,推动阳光监督

  如何对因公出国活动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因公临时出国公示制度,是我省《规定》的一个亮点。《规定》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特殊事项外,要对出访团组和人员信息,通过单位内部局域网、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出访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函、邀请单位情况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为了避免团组随意更改路线,要求出访回国后一个月内,在单位内部公开上述公示内容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既要公示计划,也要公示实际出行情况,一切都要透明。”建立科学合理的因公临时出国公示制度,将有利于提高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派出单位的责任意识,这不仅是一种切实有效的问责制度,还是一种通过群众监督促进出访团组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倒逼机制”。

  “规范因公出国,除了政府应加强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的制度设计和执行外,根本手段还是要向公众公开因公出国信息,用"阳光"来实现更有效监督。”张陟遥博士认为,因公出国审批阶段的公示,既可以对无实质内容的出国行为形成一定约束,也可以对公务人员用公费带家属出国、随意更改行程、公务员出国企业人员跟团买单等违规行为形成监督。

  提高效率,促进对外开放

  “我省严格规范管理因公出国,这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定》印发后,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谊教授第一时间作出解读,认为在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后迅速出台这一文件,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向全社会表明省委、省政府遏制“四风”的坚定决心。

  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和“三公消费”密切相关。王世谊教授建议,严格外事管理,严格因公出国管理,把节约出来的经费、时间和精力用到改善民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以好的作风推动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促进对外开放。费少云表示,各级外事部门要以此次贯彻执行《规定》为契机,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审批责任,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晰、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外事部门将会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本单位因公临时出国情况进行检查,按照“谁派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带团,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发挥好外事工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江苏“两个率先”大局。

关键词:因公出国 公款出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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