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办理“港澳通行证”工本费及签注费均未取消
www.seelvyou.com     2012-12-26 08:58:28    来源:长沙晚报    点击: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2月26日讯 (记者 颜家文 实习生 刘祝鳌) 财政部官方网站前日以财政部、发改委联署名义发文称: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及签注费。不少市民误认为“办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再收费”。记者昨日从长沙警方获悉,《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与市民平时使用的港澳通行证并非同一证件,也就是说市民因私办理的港澳通行证工本费和签注费均未取消。

  经查,《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是指《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是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各主要省市外事办公室签给内地因公人员来香港或澳门工作或旅游之用。《往来港澳通行证》,则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是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时,由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也就是说此次取消签注费及工本费的,是因公赴港澳人员的《通行证》。因私赴港澳人员的《通行证》签注费和工本费均未取消。

关键词:港澳通行证 签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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