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法》实施 旅游市场“阵痛”后何去何从?
www.seelvyou.com     2013-11-15 17:31:48    来源:西安日报    点击:

  从2000年到去年底,旅游的业务量一直呈增长态势,而这样的好时光在新《旅游法》施行后戛然而止。

  新《旅游法》实施一个多月来,虽然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方面效果显著,但因明令禁止旅游团设置自费及购物项目,导致旅游产品报价上涨,报名参团人数大幅缩水;加之导游通过旅客购物返利的“灰色收入”不复存在,使导游从业人员薪酬锐减等问题,让旅游行业进入阵痛期。作为旅游大市,西安在《旅游法》实行之后,市场受影响情况如何?

  导游收入锐减不少人筹划转行

  《旅游法》当中“不得安排购物,取消自费项目,不得索要小费”等明文规定在让游客在大呼满意的同时,却让西安的导游群体叫苦不迭。

  “这可能是我当导游以来最难熬的一个冬天,11月过半了,我才挣了不到1000块钱,连家都养不起了。”在西安干导游已超过10年的马海博叹口气说道,“因为行业不景气,当年和我一起带团的‘小伙伴们’都灰心丧气地转行了,只有我还在扛着……”

  “外地人到陕西旅游,多是报4天到7天的团,以前每个自费和购物项目会按游客人数给导游5到8块钱的人头费,游客消费或者购物后再给予20%到30%的提成,像11月份这样的旅游淡季,老导游一个月干10天活,挣个6000块钱不成问题。”忆起以前的好日子,老马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可现在虽然团费涨了,但旅行社给导游的待遇却很低,加之没有旅客购物返利的这部分收入,让我这两个月的收入锐减。

  老马说,导游行业很辛苦,上团时不仅顾不到家,还得忍受每天从早6点到晚10点的超长工作时间,“长期以来,旅游行业都是低利润的行业,除了韩语、日语等小语种导游,大都没有底薪,全是按出团计费,《旅游法》实施后,受影响最大的应该就是我们这样一线从业者吧。”

  “其实拿明确的工资、干明确的活,挺省心的,再不用给游客反复不停、苦口婆心地推销了。”一位导游自嘲地说,最近因为担心带客人做自费项目会“违法”并被处罚,所以即便在旅途过程中,团员主动提出购物、自费,导游们也不回应。“但因为赚不到回扣,丧失了最大的收入来源,加之这个职业的福利很低,所以有路子的年轻人都在谋划转行。”

  旅行社业务量下滑一半打擦边球减轻“阵痛”

  “新《旅游法》加上中央的八项规定,今年的生意越来越难做了。”陕西中国旅行社城北分公司隋经理苦笑着说,从他2000年初入行到去年底,旅游的业务量一直呈增长态势,而这样的好时光在新《旅游法》施行后戛然而止。

  隋经理告诉记者,“以往10月份、11月份,单位组织员工出去玩得比较多,尤其是南方很多景点,像云南、上海、九寨沟等地都很受欢迎,这也是我们旅行社的一笔大生意。可是今年由于各单位组织出游的数量明显减少,也影响了生意。再加上《旅游法》的出台,旅行团报价升高,行业整体业务量下滑4到5成,旅游业渐渐进入了冬季。”

  隋经理举例道,去年“西安到云南游”的报价是1000元起,《旅游法》实施后,最普通的团报价也在2500左右,上涨了1500元,涨幅高达150%。

  “而去年1000元的团,整个行程加上自费项目,客人能花到4000元,而现在2500元不仅吃住全包,并且没有任何额外收费。”做这样的团,旅行社只是基本做到不赔钱,但这让很多旅游商店、旅游景区、包括导游根本没钱可赚,所以为了生计,目前一些去往云南的旅行团开始打起擦边球,“根据《旅游法》,导游推荐自费项目,游客必须全部签字同意,所以最近开始有导游在征得全团同意后,带大家观看夜间表演或者登玉龙雪山。”

  新法引导价格回归 “快餐式”旅游失宠

  “此前团队旅游的价格非常低,主要因为以游客的吃、住、行等费用及购物等方式的不正当利润来弥补,是不正当的经营模式。”西安天海国际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国庆后的旅行团报价上涨,只是表明旅游市场趋于理性、回归正常。

  此外,旅游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法》不鼓励“快餐式”旅游,换句话说,过去那种“人人泰新马”的时代将一去不返,取而代之的将是“大餐式”的精细化、多元化旅游产品。“面对多元化的客户需求,只有在产品多样化、个性化方面下功夫,才能让游客跟着产品走。”

关键词:旅游法 旅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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